2023年11月4日向物业提交了公示财务的相关问题,
物业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物业中心答复咨询,问题链接:https://v.3m31.com/public/2180.html
根据物业公司的答复整理的基本信息如下:
一、基本信息
洋房区10至22幢 物业费从21年7月1日开始算,(6月30日通知收房)
高层区7幢8幢9幢 物业费从21年2月1日开始算,(1月28日通知收房)
物业财务表上公示的数据是剔除税后的数据。
23年1-至6月份:
未收房业主83户(洋房66套,高层17套),
收房的690户,其中交物业费的户数为53.2%,
小区人防154个出租的有50-60个。
443户缴纳了停车管理费 ,其中有64户交的时间更长。
二、核心争议点
1.临停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,所以必须纳入公示的范围。物业说的产权问题,首先目前开发商没有车位的产权证书,我们不认可,其次就算产权归开发商,我们业主在租用期间的收益权也是归业主,不归开发商所有。
2.管理人员工资不明确,23年1-6月份就87万了,22年全年76万,21年全年是138万?(戎:21年是三个小区分摊的话应当重新公布21年的数据)这部分回答仍然没有回复为什么,差异这么大?
3.建议公布人防专户收支情况。
三、其他细节请阅读文件:
【金山文档】 物业财务报表咨询清单(2023年11月4日) – 答复版11月20日-11月21日戎
https://kdocs.cn/l/cu4zjCwASu2o
(后期情况会根据和物业公示沟通实时更新大约11月21日)
四、现场记录情况
2023年11月17日 现场记录的文件:

其他情况的咨询回复:

其他待补充。
如果有不准确的或者错误的地方,还请联系我提出来。
